常用缩写说明
英文缩写: | ICH | |
完整名称: |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 | |
中文名称: |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规定国际协调会议 | |
详细解释: | ICH是由欧盟、美国、日本三方成员国于1990年共同发起,对三方成员国家的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的现存差异进行协调的国际组织。成立该组织的目的:是寻求解决三方成员国之间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存在的不统一的规定和认识,通过协调会议逐步取得一致,为药品研究开发、审批上市制定一个统一的国际性指导标准,以便更好地利用人力、动物和材料资源,减少浪费、避免重复,加快新药在世界范围内开发使用,为控制疾病提供更多更好的新药;同时采用规范的统一标准来保证新药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体现保护公共健康的管理责任。
ICH发起者包括三方成员国的6个机构。三方成员国是指欧盟(EU)、美国和日本。6个机构是指:欧洲的药品管理当局?欧盟(EU),欧洲联邦制药工业协会(EFPIA),日本的药品管理当局?日本厚生省(MHW),日本制药商联合会(JPMA),美国的药品管理当局--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药物研究和制药商协会(PhRMA)。
ICH的筹划指导委员会(ICH Steering Committee)协调国际会议的准备过程、选择协调论题、根据ICH章程进行协调动议并监督整个协调进度,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筹划指导委员会观察员:ICH会议主要与欧洲、日本和美国相关,但实际上世界其他组织也对该会议具有极大的兴趣,因此从一开始世界卫生组织(WHO)、加拿大健康保护支部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就被指定作为观察员的身份参加ICH筹划指导委员会会议。
1、ICH统一指导原则的协调过程如下:
步骤一:提出议题后组成专家工作组,进行技术讨论,起草文件初稿,在专家组内取得一致意见。
步骤二:筹划指导委员会签署、定稿、发表一致意见的公告。
步骤三:筹划指导委员会外的协商讨论。此定稿交三方6成员分别协商→正式协商→意见达成一致→专家工作组技术讨论,取得一致报送筹划指导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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